【井陉县应急指挥中心及救灾物资储备库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井陉县应急指挥中心及救灾物资储备库EPC工程总承包已由井陉县行政审批局井行审投资审[2022]72号文以核准文号:井行审招标核字[2022]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井陉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井陉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井陉县应急指挥中心及救灾物资储备库EPC工程总承包 2.2工程地点:井陉县县城微水镇桃洼街南部原3514旧生活区内。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建设规模与内容: 项目建设地上三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1栋及其相应配套设施工程,一层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仓库,二层为重大事件应急指挥大厅,三层为视频调度室、新闻发布室、桌面推演室。总建筑面积1671.67m2。地上停车位10辆,建筑总高16.35米。 2.5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计划总工期:365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设计资质:设计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的投标人可按上述资质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超过2家),投标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须载明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的工作范围及权利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应有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条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 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1.2信誉要求:开标当天由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 失信被执行人的按无效标处理;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井陉县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申请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申请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申请人投标的行为; 3、申请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申请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资格预审结果确定前买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资格预审申请团伙的行为; 7、申请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申请人之间约定部分申请人放弃申请或者中标的行为; 9、申请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申请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申请人鼓动其他申请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审查办法审查,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审查过程中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瑕疵为由向申请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工程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如为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设计负责人须在联合体中的设计方注册); 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 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 B 类)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函;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本,且无在建工程 ,提供无在建承诺函; 3.1.4其他要求: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提供《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人须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投标人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财库【2020】46 号规定,按所属行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招标文件)。 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8-11 00:00至2022-08-17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9-06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同时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报名不成功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的,后果自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井陉县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泽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井陉县河边东路59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和平西路919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范景云 | 联系人: | 吕月明、白彩芳 | 电话: | 0311-82022132 | 电话: | 0311-85024633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