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东新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江东新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项目代码:2202-441600-04-01-896193)已由河源江东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河江东行审投审〔2022〕9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由新区财政统筹及争取申请地方政府债券债安排解决,项目资金已落实(未要求施工企业带资)。业主单位为河源市江东新区鑫晟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江东新区投资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省华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江东新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河源市江东新区省级产业转移园东环南路与经八路交汇处
2.3工程规模:规划用地面积8002.1平方米,拟建救灾物质库一幢,共五层,综合楼一幢,共九层,含应急救援、救灾体能技能培训中心及辅助用房、会议中心、宿舍、餐厅、入住机构办公,应急管理培训学院,社会力量应急救援展厅等,配套地下停车库及设备用房建设,户外配有晾晒场、应急救援救护体、技能培训场地、绿化、环场道路等。总规划用地面积8002.1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90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9706.69平方米。
2.4本项目建安工程费招标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为66038777.44元。
2.5工期要求:工期3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单位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6招标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的施工及保修。
2.7工程质量要求:按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对于质量问题治理最新要求等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本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1名):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或其他有效网页打印件。
3.4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1名):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或其他有效网页打印件。
3.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外企业必须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信息登记。
3.6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须在2022年04月至2022年06月在本公司缴交社保。
4. 招标文件及有关文件的下载4.1各潜在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14.215.227.219:81/)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 投标人须知5.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5.2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50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银行转账。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3.1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后,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
采用现金或支票方式:投标保证金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5.3.2本项目不接受纸质保函,选择开具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必须为招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费用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5.4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5.5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交中标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给招标人查验,并同时提交项目负责人任命书。
5.6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后不得随意变更,除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一是因重病或重伤(持有县、区以上医院证明)两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二是主动辞职或调离原工作单位的;三是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施工单位认为该项目经理不称职或监理单位认为该项目经理不称职需要更换的;四是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业主单位要求更换的;五是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的;六是因犯罪被羁押或判刑的;七是死亡的。如符合上述理由需要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当配合与本项目招标文件设置的资格条件、加分条件相同的项目经理。
5.7招标人不接受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等级C级(当企业信用评分为70分及以下时,其信用等级降为C级)的企业参加投标。
5.8按照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的要求,实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业主单位的建设资金到位率达不到规定的比例的项目,业主单位应当在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等额工程款支付担保。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施工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严禁将带资承包等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条款。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一律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原因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
5.9业主单位应当在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明确支付节点的时间或工程进度,因特殊原因导致工期延后的,经施工总承包单位同意后,支付节点可以适当后延。
5.10中标人必须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在签订施工合同后30日内落实《条例》内容。一是落实实名制管理,并对接河源市智慧工地平台(实名制子平台)实行对接;二是落实分账制管理,以项目的名义开设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并对接河源市智慧化工地平台(分账制子平台),中标人应当每月足额通过河源市智慧化工地平台(分账制子平台)发放工人工资;三是必须落实农民工工资担保制度。
5.11业主单位必须在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的人工费占施工总承包合同价格比例不低于20%。业主单位必须每月按上述比例将工资款(含预付款)拨付到中标人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5.12在签订施工合同并正式进场后5天内拨付中标价(扣除暂列金后)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
5.13中标单位应当每月按施工进度向业主单位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请。
5.14业主单位应当按月向中标单位拨付工程进度款。
5.15业主单位应当协助中标单位完成竣工验收的各类相关工作,办理相应竣工批文和备案。
5.16业主单位有义务提供施工场地、施工用水用电接入口;协助中标人(施工单位)完成相关管理部门的施工进场审批手续,保障中标人(施工单位)能够按时进入现场开始准备工作。
5.17业主单位不提供临时办公和工人住宿用地,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临时办公和工人住宿用地的相关费用也由中标人自行负担,业主单位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5.18业主单位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结算;协助中标单位完成竣工验收的各类相关工作,办理相应竣工批文和备案。
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本项目工程施工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企业需办理企业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完成后方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在投标准备期内需采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源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和XML工程量清单操作手册,网址:http://14.215.227.219:81/xzzx/008001/20171225/fb518caa-04e2-479f-a3d7-2f2fff7aa3e5.html)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23日09:30(具体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14.215.227.219:81)”发布的公告上所载时间为准),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端(网址:http://14.215.227.219:81/TPBidder)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
6.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注:电子标书递交截止时间以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
6.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7.1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14.215.227.219:81)”上发布。
7.2本项目不设置现场开标环节,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
7.3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请招投标当事人严格按照河源市防疫指挥部最新政策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7.4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投标须知》。
8. 联系方式招标人:江东新区投资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2-3133202
地址:河源市江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大楼2号楼
招标代理:广东省华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2-3899765
地址:河源市源城区长安街凯里亚德酒店21楼
交易中心: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62-3828061
地址:河源市商务小区永和东路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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