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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尔勒市疫情防控物资(蔬菜水果)储备分拣中心建设项目-附属配套设施的公开招标公告

· 2023-03-12

项目概况

库尔勒市疫情防控物资(蔬菜水果)储备分拣中心建设项目-附属配套设施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3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TRD2023-2-0002

项目名称:库尔勒市疫情防控物资(蔬菜水果)储备分拣中心建设项目-附属配套设施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760000

最高限价(元):276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库尔勒市英下乡人民政府采购果蔬清洗线、给袋式包装机设备一批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76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果蔬清洗线、给袋式包装机设备一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3日2023年03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3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3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招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招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招标或招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招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招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4)供应商须在招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解密,供应商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并确保开标期间电脑网络环境畅通,以便开标时解密。本项目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 5.1、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采购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5.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采购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库尔勒市英下乡人民政府

地 址:库尔勒市英下乡政府

联系方式:0996-21669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恒泰瑞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库尔勒市康都时代12-3-1202室 

联系方式:177169077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海凤、赵云飞

电 话:17716907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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