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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湘谷粮油发展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州级成品粮储备和轮换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 2022-10-10
湘西湘谷粮油发展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州级成品粮储备和轮换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2年10月10日 12:5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湘西自治州州级成品粮储备和轮换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湘西湘谷粮油发展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吉首市公告时间2022年10月10日 12:5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20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湘西湘谷粮油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0月21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湘西湘谷粮油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锋
项目联系电话18207438408
采购单位湘西湘谷粮油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湖南省吉首市乾州街道东一环(南)28号(景天检车对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18974373761
代理机构名称湘西鑫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湖南省吉首市镇溪办事处文艺路1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杨德才 谭锋 电 话:15576924281 18207438408

项目概况

湘西自治州州级成品粮储备和轮换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南省吉首市镇溪办事处文艺路1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XXCCG-2022-028

项目名称:湘西自治州州级成品粮储备和轮换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湘西自治州州级成品粮储备和轮换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预算: 150万/3年

三、服务期限:三年

四、总体目标要求:

(一)储备计划

按照《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确认市县级政府储备粮油规模的通知》(湘粮调〔2022〕106号)文件要求,省定我州州级成品粮储备计划1160吨,每三年调整一次。

(二)、储备品种、规格、价格及资金来源

1.储备品种:中晚稻大米(含籼稻米、粳稻米),质量符合国家标准GB/T1354—2018二级以上(含二级)。

2.储备规格:小包装大米(包装规格最大不超过25公斤/包)。

3.储备价格:拟按4600元/吨核定。具体以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州财政局和州农发行正式下达的储备计划文件为准。

4.资金来源:由承储企业向农业发展银行湘西州分行贷款。

(三)、承储地点及储备方式

1.承储地点。成品粮大米储备暂承储于湘谷公司原粮(稻谷)仓库0P5号、0P7号。待湘谷公司成品粮仓库建好后,通过轮换购销移入成品粮仓库,以确保成品粮储备库存安全。

2.储备方式。实行静态储备、先购后销、边购边销等方式动态轮换,成品粮轮换周期依据库存大米质量和储存品质要求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即每年轮换最低不少于4次),且成品粮大米库存数量任何时点不得低于州级成品粮储备计划。

(四)、轮换购销及仓储管理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成品粮油储备及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湘发改价调〔2022〕56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州级成品粮储备轮换购销采取与商贸流通企业合作方式进行,实行先购后销、动态轮换。即由湘谷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合作企业,建立成品粮轮换购销两代一协同(代购销、代运送、协同保管)机制,共同完成州级成品粮储备轮换工作。

代购销:初次入库时,由合作企业按照州级成品粮储备规定的品种、质量和数量要求,按总价值不低于州级成品粮核定的库贷成本购入大米,并向湘谷公司提供购进发票、批次质检报告及支付凭证等资料,湘谷公司与合作企业共同参与入库。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州农发行共同组织入库验收。入库验收完成后,湘谷公司按核定的库贷成本将农发行贷款资金支付给合作企业,入库大米作为州级成品粮储备,粮权归州人民政府所有。

年度内正常动态轮换期间,按照先购入后轮出的原则,在保持成品粮库存数量不得低于储备计划的前提下,由合作企业自主轮换购销。购入(销售)时,由合作企业向湘谷公司按入(出)库批次提供入(出)库大米的相关票据及质检报告。湘谷公司专职人员进行核查核实后,填写入(出)库单,并共同参与入(出)库,确保成品粮大米轮换入(出)库数量真实、质量达标。

代运送:发生粮食应急供应紧急状况,需动用出库州级成品粮储备,合作企业按照湘谷公司相关要求提供代运代送服务。湘谷公司共同参与组织动用出库和运输,确保动用出库数量真实、质量达标、按时送达。

协同保管:成品粮大米储备仓储保管由湘谷公司和合作企业共同完成,实行双人双锁管理。湘谷公司负责提供符合成品粮储存要求的仓容及其配套设施,对州级成品粮储备的数量、质量进行管理,并对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负责。合作企业负责落实成品粮储备仓库内的日常管理、设备设施的使用和维护。

湘谷公司与合作企业签订合作合同,明确双方权利、权益、责任和义务,合同一定三年。合作企业在合同期间按要求履行合同规定相关事项,积极提供优质服务,合同到期后,享有优先续约的权利,具体续约条件和合同细节由湘谷公司研究制定,并报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州农发行审核备案。若合作企业无继续合作意愿,则重新委托招标另行确定新的合作企业。

(五)、合作企业的确定及退出

1.企业要求

(1)年成品粮大米购销经营规模大于6000吨。(2)具备一定粮食应急配送能力。(3)近三年内诚信合法经营,遵守粮油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没有违法违规行为。(4)自愿在农业发展银行开设基本账户,专门用于成品粮大米代购进、代销售等业务资金结算,并接受州农发行监管。

2.确定方式

按照有利于州级成品粮储备轮换与管理,确保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的原则。招标标的为两代一协同轮换服务费用,每年50万元,三年150万元。

中标企业与湘谷公司签订州级成品粮储备两代一协同合作合同,并及时向湘谷公司缴纳服务质量保证金20万元后,正式成为州级成品粮储备两代一协同合作企业。

3.退出方式。

(1)到期退出。三年合同到期后,合作企业必须按照州级成品粮储备核定的库贷成本价,向湘谷公司回购当时在库保管的1160吨州级成品粮储备,并在成交之日起15日内完成仓内成品粮清仓出库。合作企业缴纳的服务质量保证金及时全额退回。

(2)主动退出。三年合同期内,合作企业主动申请退出的,必须提前30天向湘谷公司提出申请。湘谷公司将退出申请报经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审核同意后,合作企业按照州级成品粮储备核定的库贷成本价,向湘谷公司回购当时在库保管的1160吨州级成品粮储备,并在成交之日起15日内完成仓内成品粮清仓出库。合作企业缴纳的服务质量保证金及时全额退回。

(3)强制退出。三年合同期内,合作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湘谷公司应立即终止合作,并全额没收合作企业缴纳的服务质量保证金。

①发现一次成品粮储备数量不足或者质量不达标的;

②合作企业有单方面开仓或者强制开仓出库的;

③一年内出现两次轮换周期超过三个月的;

④所保管的成品粮出现霉变或者较大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问题的;

⑤发生其他严重违法违规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

强制退出时,合作企业必须按照州级成品粮储备核定的库贷成本价,向湘谷公司回购当时在库保管的1160吨州级成品粮储备,并在成交之日起15日内完成仓内成品粮清仓出库。如有违反,湘谷公司将按照合作合同规定依法向合作企业进行索赔。

(六)、动用管理及计划调整

1.动用管理。根据《湘西自治州州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紧急情况下需要动用州级成品粮储备时,由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农发行提出动用方案,报州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2.计划调整。三年计划到期,合作企业通过清库销售等方式回笼资金,并将州级成品粮储备贷款资金足额归还湘谷公司,由湘谷公司归还农业发展银行。储备计划每三年依据人口数据变化、上级要求或其他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必须具备法定的大米购销经营许可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0日 至 2022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南省吉首市镇溪办事处文艺路15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湘西湘谷粮油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湘西湘谷粮油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湘西湘谷粮油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吉首市乾州街道东一环(南)28号(景天检车对面)

联系方式: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189743737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湘西鑫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吉首市镇溪办事处文艺路15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杨德才 谭锋 电 话:15576924281 182074384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锋

电 话:  18207438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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